中共汉中市纪委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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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监督检查市管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纠正市级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2、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3、会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审核、考察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

4、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1、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2、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结率。

4、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5、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狠抓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6、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7、继续深化和推进全市干部作风建设。

  8、做好脱贫攻坚和农村清洁工程的包联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纪委行政编制4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员5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52.40万元,预算总支出1052.4万元。

  (二)部门拨款项目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收支均为71万元,主要包括;廉政宣传10万元;网络维护费6万元;纠风工作经费5万元;市作风办工作经费10万元;纪律审查工作经费25万元;党风政风监督经费10万元;市委巡察办经费5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纪委预算三公经费41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0万元。因2017年度加大公务接待及车辆内部管控,三公经费预算较之去年将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