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留坝县纪委监委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着眼村集体资金量逐步增大、村干部手中权力持续增加、村级权力运行风险不断增高等新情况,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着力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一、建强一个班子,明确“谁来监管”的责任。聚焦村监委会履职不到位,甘当“老好人”等问题,选优配强班子成员,压实监督责任。一是按照“有公心、愿参与、敢碰硬”的标准,从退休干部职工、离任村干部、产业能人大户中推选素质好、品行好、家风好的“三好”人员,建立村级乡贤人才库,择优遴选加入村监委会。二是坚持同工同酬,增强岗位吸引力,将村监委会主任工资报酬由原来的每月138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较好解决了过去报酬低、履职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三是围绕提升村监委会主任、监委委员履职能力下功夫,采取座谈交流、“一对一”指导、“点对点”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村监委会履职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了村监委会主任参加镇(街道)周例会制度、工作纪实制度,采取镇(街道)纪委周一下发任务清单、周内督导检查、周五汇报总结等工作模式,倒逼村监委会认真履职尽责。
二、明晰“一张清单”,细化“监管什么”的内容。聚焦村级权力不明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村级权力认识模糊等问题,完善制度建设,明确监督内容。一是制定印发《留坝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对农村党员干部管理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权、农村惠民政策提名权、其他村级事务管理权等4个方面13项重点小微权力内容进行明确。二是通过县直部门梳理、镇村干部讨论、县委专题审定等方式,配套出台《留坝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小微权力各项内容,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点对点制定具体监督方式,既督促县级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又根据每项权力类别,规范村监委会权力运行决策程序。自2020年在紫柏街道办事处小留坝村、留侯镇营盘村、闸口石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以来,三个试点村的村干部信访线索截止目前为零。
三、构建一套体系,完善“怎么监管”的机制。聚焦群众监督渠道单一,村监委会“不会监督”等问题,完善监督方式。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将道德评议、矛盾纠纷调处、扶贫社“三队”管理等工作纳入村监委会职责范围,村监委会主任同时兼任村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让村监委会在参与村级事务中履行监督职责,构建新型村监委会工作格局。二是做实群众监督,出台《群众监督机制管理办法》,依托“一群一会”(即:村民微信群、院坝说事会),推行重大事项群里说、群众意见群里问、村民疑惑群里答、权力运行群里晒等制度,实现了“眼皮底下干事,手指尖上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留坝县惠民资金网掌上平台作用,制定惠民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规范,明确职能部门日常监管职责,定期发布各项惠民资金兑付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动网络监督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