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佛坪县纪委监委、城固县纪委监委、汉台区纪委监委聚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关键环节,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沟通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现将有关做法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佛坪县: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
纪律处分执行“打折扣”
佛坪县纪委监委聚焦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定期组织开展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坚决纠正处分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2019年,对全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52名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16个,追缴违规发放的工资、奖金22986元,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息不畅通”的问题。该县在总结调研中发现,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是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对此,该县严格执行《佛坪县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暂行规定》,聚焦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抄送、内容告知、执行情况公示等制度,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县纪委监委和处分执行单位及时灵通信息、工作无缝衔接,有效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如:该县住建局原局长靳某某,因受贿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县纪委监委分别向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住建局进行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及时核减了其行政编制并停发了其工资待遇。
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的重要内容,采取自查、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从组织、人事部门抽调人员进行联合检查。建立健全定期回访检查机制,对处分决定未宣布、年度考核不按规定办理、处分后工资及晋升应受影响而未按规定执行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研究,发文纠正,对已领取的工资予以收缴或由财务部门扣发处理,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如:原经贸局副局长周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后,年度考核及工资待遇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到位,检查组立即向县经贸局提出了整改要求,扣缴了多发的1万余元奖金。
严肃追责问责,着力解决“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把严格执行处分决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原则性不强,心怀“恻隐之心”,认为对违纪者已给予纪律处分,经济上能宽则宽的,或是自查整改不力、规避执行、蓄意变通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坚决予以追责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以严肃问责倒逼执行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规范执行处分决定,真正让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近年来,先后对3名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教育引导其深刻认识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城固县:列出“三张清单”抓实抓细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城固县纪委监委着眼于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列出责任落实、工作流程和执行情况“三张清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严格执行,推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列出责任清单,齐抓共管聚合力。县纪委监委成立全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是处分决定执行的责任主体,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落实,细化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工作职责,构建了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具体执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细化标准清单,对标执行促规范。整理形成《受党纪处分相关负向待遇规定》《受政务(纪)处分相关负向待遇规定》,围绕处分决定执行七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处分决定执行“流程图”,明确具体标准、规范流程和时限要求,促进纪律处分决定规范执行单位。如:在调整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方面,规定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须在收到处分决定5个工作日内,按照《负向待遇规定》重新核定工资档次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组织人事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收到批复后5工作日内调整到位。?
?建立“执行清单”,从严督查抓落实。对全县2018年、2019年受处分人员进行逐人排查,梳理212名公职人员处分决定,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工资待遇落实,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职务调整情况和岗位变动、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后减编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汇总建立执行台账,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同时,严格实行《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执行和宣布通知书》同步送达,规定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将执行情况报县纪委监委,及时掌握执行情况,抓好跟进监督。目前,全县自2018年以来受处分的221名公职人员处分决定均已规范执行到位。?
汉台区三举措推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汉台区纪委监委以细化责任促履职、强化协作聚合力、专项检查强整改为着力点,抓紧抓实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落实精细化,促进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涉及组织、人社、编制、财政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多个职能部门。对此,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汉台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聚焦处分决定送达宣布、职务及工资调整变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处分决定归档等关键环节,为各职能部门列出职责清单,明确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沟通协作制度化,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财政、编制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络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执行处分决定或故意违反规定不正确执行处分决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督促各责任主体齐抓共管,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监督检查常态化,及时纠正问题。坚持每年对上一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下发《督促执行通知》,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近年来,该区先后开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公职人员受党纪政务重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下发《督促执行通知》10余份,追回年终一次性奖金15人33245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人67599元、年度目标考核奖金36人436000余元;督促有关单位对9人“带薪羁押”“带薪服刑”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追回资金167938.3元,对36名被处分人员处分决定进行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