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纪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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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2、负责对市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负责对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指导。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督察及相关部门按程序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