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汉中经济开发区、航空智慧新城纪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运用新兴媒体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的有效形式。市纪委官方微信“汉中清风”自今年5月初上线运行以来,高效快捷、及时形象地传递反腐声音和动态,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传播面和影响力,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为进一步加大“汉中清风”的关注使用力度,有效运用好这一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微信公众号的重要作用。“汉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设有廉政资讯、廉政微论、我要举报三个一级菜单,下设廉政要闻、工作动态、廉政文化、通报曝光、网上举报等二级栏目。该微信既传送文字、图表、照片,又传输视频,是一个移动的宣教平台、曝光平台、举报平台和手机廉政课堂,是我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新载体,是传递、发布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渠道,是开展党纪党规教育的又一平台,是收集社情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方便群众信访举报的重要窗口。按照传导压力(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传导震慑、传导廉洁文化理念、传导正能量的功能定位,“汉中清风”用网言微语加大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宣传,并对全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及时的廉政教育提醒。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该微信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觉组织党员干部运用好这一新兴媒体。
二、进一步扩大关注范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各级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加强对“汉中清风”官方微信的宣传推介,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学习使用,提高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关注使用率。市纪委、监察局要求下列人员加入和使用“汉中清风”官方微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党员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提倡全市广大党员关注使用“汉中清风”官方微信。市纪委将定期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关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大投稿力度。各县区纪委,汉中经济开发区、航空智慧新城纪工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要落实专人做好本级纪检监察信息上报工作。稿件内容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反腐败主旋律;要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要适应微信传播特点和公众阅读习惯,力求简明扼要,表达新颖,图文并茂,形象直观,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投稿可通过天汉清风网(http://www.hzjjw.gov.cn)投稿箱报送。各县区每年在“汉中清风”官方微信上稿应不少于60篇,汉中经济开发区上稿应不少于20篇,市直各纪检组、纪(工)委和市纪委内设各室部每年上稿不少于4篇。“汉中清风”关注使用和投稿情况将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考核。
未设纪检组的市直部门的微信加入使用工作,由市直机关纪工委依照本通知要求负责落实。
中共汉中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