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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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征集、宣传、践行蕴含廉洁思想内涵的优秀家规家训和乡规民约,以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1、       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活动。

围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主题,广泛征集我市优秀家规家训和乡规民约。家规家训征稿不拘形式,原则上每条不超过100字,附200字以内说明;乡规民约要传承完整,蕴含廉洁思想,具有一定影响,附500字以内说明。每个县区至少上报1部传统家规家训和1部乡规民约。

    2、开展“传承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弘扬清风正气”主题征文活动。广泛征集有关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的理论文章、故事、演讲稿等作品,弘扬清风正气,引领廉洁风尚。理论文章不超过5000字,其他稿件不超过3000字。各县区至少上报1篇征文。

    3、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微视频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微视频”征集活动。同时,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清廉中国”微视频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征集专题类、纪实类、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等各类微视频作品。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要求(见附件),至少制作上报1个微视频。

4、开展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在积极征集相关作品的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和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展播我省拍摄制作的《汉阴沈氏:勤俭承家风、清廉为镜鉴》、《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陕西韩城党家村:刻于砖铭于心的家训》、《白河黄氏家规》等家规专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传统中的家规》栏目刊发的其他家规专题,以及本次活动中征集到的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作品。

二、时间安排

征集宣传活动自即日起至年底进行。

三、   有关要求

1、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活动既是展示我市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更是纪检宣传工作的一次工作任务。各县区、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了解、认真摸底、深入挖掘、整理和推介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和乡规民约,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制作和上报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发展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的传承内容、表现形式和生动载体,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要注意将征集、宣传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广大群众和在校学生自觉传承良好家风,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3、要组织动员文化、文物、史志及宣传部的力量,发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及时筛选上报。市纪委将把优秀稿件、微视频充实到市纪委天汉清风网 “廉政文化精品库”进行展播,并择优上报省纪委。

稿件及微视频请于11月底前上报市纪委宣传部邮箱765040995@qq.com,并在报送资料上注明投稿人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各县区上报情况纳入年终宣传工作考核。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2626517

 

附件:征集“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及“清廉中国”微视频的有关事项

 

中共汉中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附件:

 

征集“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及“清廉中国”

微视频的有关事项

 

一、   内容及体裁

本次征集作品内容须是家规家训、乡规民约或“清廉中

国”主题相关影视作品。其内容要有一定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情节要求完整,具有正能量。作品须原创,内容真实。作品体裁可以是专题类、纪实类、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等等。

二、   格式及要求

1、视频格式:报送视频是MOV、MP4、H.264、AVI任一

编码格式均可,视频尺寸应不低于720P(1280*720)。视频长度:家规类专题片长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他类长度不限。

    2、文字:报送作品应包含文字脚本。家规类专题还应该有代表人物、故居简介,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简介,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全文,专家或后人的观点等。

3、刻制光盘:光盘封面须标明“单位/个人名称+作品名称”,快递或邮寄报送至: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4号汉中市纪委宣传部。报送时请注明【家规民约、清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