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张勇等28名同志全市勤廉干部榜样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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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党员干部的勤廉意识,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尚,年初,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勤廉干部榜样评选表彰活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层层推荐,共推荐人选43名。经市纪委组织评选,拟授予张勇等28名同志全市勤廉干部榜样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以实名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916-2626517

通讯地址:市纪委宣教室

邮编:723000

                                         

     中共汉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

 

 

一、拟授予“全市勤廉干部榜样”荣誉称号人选(10人)

 

1、张勇,男,40岁,中共党员,城固县教体局纪检组长

2、朱历珂,男,46岁,中共党员,西乡县杨河镇司法所长

3、赵登斌,男,43岁,中共党员,宁强县大安镇司法所长

4、吴天恩,男,52岁,中共党员,略阳县民政局长

5、黄山,男,37岁,中共党员,镇巴县政府办副主任

6、王军,男,39岁,中共党员,留坝县青桥驿木材检查站站长

7、侯长顺,男,52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警长

8、杨菁明,男,58岁,中共党员,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9、牛长福,男,45岁,中共党员,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房产管理科科长

10、温霞,女,42岁,中共党员,汉中市幼儿园园长

 

二、拟授予全市勤廉干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人选(18人)

 

1、张京堂,男,46岁,中共党员,汉台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2、徐亮,男,40岁,中共党员,汉台区法院民一庭庭长

3、何新建,男,48岁,中共党员,南郑县高台镇上街村党支部书记

4、王军红,男,38岁,中共党员,洋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5、何海东,男,45岁,中共党员,洋县交警大队谢村中队中队长。

6、苟新武,男,47岁,中共党员,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7、吴举,男,28岁,中共党员,勉县新铺镇七姊妹村党支部书记

8、郝舒茵,女,47岁,中共党员,略阳县东关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9、宋延林,男,56岁,中共党员,镇巴县渔渡镇政府干部

10、谭永友,男,48岁,中共党员,佛坪县袁家庄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11、鲁咏涛,男,44岁,中共党员,市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

12、李红谊,女,43岁,中共党员,市委办公室财务科科长

13、陈春富,男,46岁,中共党员,市人社局监察室主任

14、李小玉,女,46岁,中共党员,市农广校校长

15、赵清,女,45岁,中共党员,市审计局中省科副科长

16、康海洋,男,34岁,中共党员,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稽查二队副队长

17、龙建刚,男,42岁,中共党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科长

18、姚凤华,女,44岁,中共党员,汉台工商分局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