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纪委,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的意见》(陕纪发【20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省纪委决定开展优秀廉政党课讲稿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市(区)、县(市、区)、省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专家学者、纪检监察工作者有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党课讲稿。
二、讲稿内容
讲稿要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报送数量
各市(区)纪委各报送3篇,其中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1篇;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行政学院各报送3篇;省高教纪工委、省国资委、省科技纪工委、省国防科工办纪委在本系统开展征集评选活动后,择优各报送3篇;省直各部门各报送1篇。有关专家学者的优秀讲稿,也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参评。
四、有关要求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及时做好优秀廉政党课讲稿、专家学者及纪检监察工作者专题教育培训讲稿的推荐上报工作。
2、讲稿要观点鲜明,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分析透彻,引用资料准确翔实,表述生动,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字数不超过6000字。
3、各单位于10月底前将讲稿文字版和电子版(Word文档)同时报送省纪委宣教室。讲稿封面应注明报送单位、讲稿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文字版应盖章)。省纪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廉政党课讲稿进行评比表彰,优秀讲稿将汇编成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资料。
联 系 人:桑 桑
联系电话:029—85582308
电子邮箱:423116619@qq.com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