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监察局、纠风办,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汉中市2013年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汉中市2013年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纠风办《关于做好几项工作的通知》(陕纠办发[2013]6号)精神,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目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风行风根本好转,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实施办法 (一)组织实施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测评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市政府纠风办对全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县区纠风办负责做好本级测评的各项工作,要成立测评工作机构,制定测评方案,组织本县区观摩活动,并解决好测评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市本级由市纠风办组织测评。 (二)测评对象 根据省纠风办测评活动精神,坚持“应评尽评”原则,适应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要求,在保持去年测评对象不变的基础上尽可能将所有政府部门及其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事业、企业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列入测评范围。 为了增强测评对象之间的可比性,根据测评对象行政职能、工作性质及服务对象特点,继续将测评对象分为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三个序列。 1、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包括: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事务、民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财政、城建规划、住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广新局、体育、统计、旅游、经合、地震、法制、人民防空、信访、扶贫开发等部门(单位)。 2、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包括:公安、交警、司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管综合执法、审计、地税、国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消防支队、物价、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盐务管理、烟草专卖、农机监管、运管、路政支队等部门(单位)。 3、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国电、地电、邮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经办中心、养老经办处、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车管所、招标办、市老龄委、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火车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农行、工行、建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长安银行、邮储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国中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单位)。 市县两级根据上述测评对象,可根据情况增加被测评部门(单位),但不得减少,增加情况报市纠风办审定。单位名称与市本级测评对象不一致的,按照相应单位工作性质以县区测评单位名称为准。市级测评单位见附件一。 学校和医疗机构的测评由市纠风办牵头,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分别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报市纠风办。 对承办测评的电信公司的测评由市纠风办组织监督实施。 (三)测评时间 测评于10月22日开始,全部工作于11月30日前结束。 (四)测评内容 对行政管理及执法部门(单位)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对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 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汉政办发〔2013〕31号文件规定,对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其治理乱收费情况纳入本次测评内容。凡在测评时民意代表反映有乱收费行为的,每反映一次扣除该单位0.1分。 (五)测评方式 测评以群众评价为主、纠风办扣分(10%)为辅。继续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方式、统一公布测评成绩“四统一”方式进行。今年统一采用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10000号外呼系统电话问卷调查测评进行。纠风办统一设计的调查内容,依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方面。 1、电话问卷调查测评。调查用语是: 您好!我们是XX汉中分公司XX客服中心,受市政府纠风办委托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工作,你今年被市政府纠风办随即抽定为政风行风测评民意代表,现请您对我市( 县) 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4个档次,请您选择一项。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一般 4.不满意。请问您对该单位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 2、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所涉及部门、单位的测评,调查用语是: 您好!我们是XX汉中分公司XX客服中心,受市政府纠风办委托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工作,您今年被市政府纠风办随即抽定为行风测评民意代表,现请您对我市( 县) 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4个档次,请您选择一项。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一般 4.不满意。您对该单位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另请问您有没有发现该单位有乱收费行为?你对该单位的收费情况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建库和抽样数量 市、县区纠风办继续运用《汉中市政风行风测评信息管理系统》为被测评单位建立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信息库(子库),根据各县区人口数量多少,建库(子库)数量是:人口在5万以下的留坝、佛坪、汉中经济开发区,建库(子库)数量800个;人口在20-40万之间的宁强、略阳、镇巴,建库(子库)数量1000个;人口在40万人以上的汉台、南郑、城固、洋县、勉县、西乡和市本级,建库(子库)数量2000个;测评时,电信公司为被测评单位成功抽样数量统一为80个。 (七)统计办法 测评采取满意率计算办法,即:满意率=满意÷成功问卷×100+基本满意÷成功问卷×80+一般÷成功问卷×60+不满意÷成功问卷×40。 测评单位得分=测评满意率(%)—纠风办扣分分值(%)。分值由系统自动生成。 市本级部门(单位)的群众测评结果,将本级群众测评结果占60%与县(区)对口部门单位群众测评加权平均结果占40%相加,即为市本级部门(单位)的最终群众测评结果。有市本级直属单位参与测评的市本级测评分值=市本级测评分值60%+(直属单位测评加权+县(区)、部门群众测评加权平均结果)40%。 纠风办扣分办法。纠风办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的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测评结果整改等情况,采取公开量化扣分的方式进行。扣分表见附件。县区纠风办对测评对象的扣分情况及依据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纠风办备查。 市本级部门(单位)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不够具体,或行政相对人及服务对象范围不足以反映部门(单位)情况的,以县(区)测评加权平均结果为市本级部门(单位)的最终群众测评结果(具有这种情况的部门(单位)务于10月10日前报市纠风办)。 (八)结果评定 测评结束后,“第三方”根据最终测评结果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排出先后名次,并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确定档次,即各序列的前五名为“优秀”等次,各序列的后三名为“一般”等次,其它为“良好”等次。 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按县(区)和部门、行业进行原汁原味的归纳整理,制作测评结果反馈书交市县(区)纠风办。 三、结果运用 根据省纠风办《实施意见》要求,采取下列方式对测评结果予以运用: (一)以各级政府或政府纠风办的名义发文进行通报。同时,必须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将测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测评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范围。对于各序列末尾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于各序列连续两年末尾的,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各测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奖惩办法适当进行奖励。 (四)对测评各序列“一般”等次的单位,由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委托本级纠风办,按照省委关于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 (五)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原汁原味的归类整理,并由市县纠风办制作统一的《整改通知书》送达给相关部门和单位,责成其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予以立即纠正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同时,督促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章立制,建立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次年3月底前,市纠风办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几点说明 (一)行政管理和执法两个板块接受测评调查的民意代表由各部门的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两个部分构成。比例构成原则: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占95%,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各占2.5%。公共服务行业完全由服务对象评价。 (二) 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市、县区政府部门的设置有所调整和变化。市上一个部门在县区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将各县区这些部门和市上相应部门的群众满意率加权平均后上报省纠风办。市上几个部门在县区合并为一个部门的,将各县区这些合并部门和市上相应部门的群众满意率加权平均后上报省纠风办。 (三)依据测评结果,除按规定的板块对各单位进行排序外,各县区可根据情况尝试对涉农部门、涉企部门另外排序,评定出“农民群众最满意的政府部门” 、“农民群众最满意的公共服务行业” 、“企业最满意的政府部门”、“企业最满意的公共服务行业”等。 (四)为做好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各县区纠风办应配备专用行风测评电脑处理数据、保存信息,专人进行保管。市、县区纠风办在提交给电信公司信息库(子库)时全部为裸号。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测评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市测评工作顺利实施。各级纠风办主任是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保证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各县区的《实施意见》及扣分表务于10月10日前报市纠风办。 (二)不断加强信息库数量和质量建设。各县(区)纠风办要深入部门(单位)或行业采集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信息,认真甄别信息真伪,不断充实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无论是垂直管理部门还是分级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都是本系统、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测评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测评访问对象信息库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确保95%的测评访问对象为本系统、本行业的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保证测评的客观性。比例构成是建立信息库(子库)的核心,各县区纠风办要准确掌握被测评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审批事项及服务范围,加强与被测评单位沟通,不断完善比例构成。市直参加测评的各部门(单位)数据库务必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开展后,市、县区纠风办将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广电网络(游飞)、短信平台等媒体,对测评活动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民意代表熟悉、理解、支持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测评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测评工作纪律。汉中电信分公司为测评工作的实施者,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测评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测评工作严密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市、县区纠风办和被测评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促进测评实施者严格按照规程运行,增强测评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五)汉中电信分公司要安排好测评单位观摩监听席位具体时间,被测评单位由领导带队按照统一安排,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有秩序的进行监听,确保测评期间观摩活动的有序进行。 附:1、2013年度市本级政风行风测评单位名单 2、2013年度市本级政风行风测评扣分表 附件一 2013年度市本级政风行风测评单位名单 1、行政管理部门、单位(27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规划局、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地震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市信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行政执法部门、单位(29个):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审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消防支队、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汉台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市动物疾控中心、市森林公安分局、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文化稽查支队、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3、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27个):国电、地电、市邮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市招标办、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火车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农行、工行、建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长安银行、邮储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国中自来水公司。 附件二:2013年度市本级政风行风测评扣分表(点击下载) 注:1、扣分总分值不超过10%。 2、测评结果=测评满意率-扣分分值(%)。 3、本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上述项目不再扣分,直接扣除该部门10%的分值;直属或垂管单位发生上述案件扣除上一级主管部门5%的分值;非垂管单位发生上述案件扣除发生案件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3%分值。 4、弄虚作假、干扰和影响测评工作,经查实的,上述项目不再扣分,直接扣除10%的分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5、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县区扣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