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办发〔2013〕9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市
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中省驻汉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创建范围
1、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应从各县区各单位已建成的、廉政主题突出、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和社会影响的相关场地馆所设施中推荐产生。包括反映我们党革命斗争和建设历史的纪念馆、纪念地、旧址等革命历史纪念场馆;反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先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先进典型崇高精神风范的纪念馆、展览馆、故居及其他具有廉政教育价值的廉政教育主题场馆;反映历代历史名人清廉事迹的历史遗迹、纪念馆、故居等历史文化场馆。
2、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要紧紧围绕廉政文化“六进”主题,从机关、社区、学校、农村、规模以上企业、领导干部家庭中推荐产生。
二、创建标准
1、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必须凸现廉政要素,要在充分发掘廉政资源基础上形成鲜明特色。具体标准是:
(1)有突出的廉政教育内涵。围绕革命传统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反腐倡廉理论教育等,依托现有场所,挖掘、整理其中的廉政资源,充实廉政内容,成为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阵地,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的重要场所。
(2)有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在气氛上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内容上突出廉政教育特色,形式上力求新颖别致,不落俗套。
(3)有丰富的反腐倡廉展览内容。配有突出的廉政专题展览内容及讲解词,并有适当的实物展品及录音、录像、书籍等宣传资料。
(4)有经常性的教育活动。能够结合各级党政机关实际组织开展各类廉政教育,能够结合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策划和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5)有完善的管理机制。有相对固定的专(兼)职负责廉政教育的工作人员及解说人员,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美观,职工队伍精神状态良好,能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要做到“六有”:有明确的组织、制度和规划;有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有廉政文化活动骨干;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有廉政文化建设人力、经费等保障制度;有较为完备的廉政文化工作台帐。具体标准是:
(1)廉政文化进机关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要内容,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塑造团结、务实、廉洁、创新、高效型机关。
(2)廉政文化进社区要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廉政文化有机融入社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中,提高社区居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倡导文明风尚,打造清风家园。
(3)廉政文化进学校要注意针对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学生三个不同层面,根据各个层次道德教育的不同特点,以“敬廉崇洁”为主题,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内容,融入学校各项教学活动,使学校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文化熏陶。
(4)廉政文化进农村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农村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民办事意识,引导广大村民共创清廉村风。
(5)廉政文化进企业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把廉政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倡导企业艰苦奋斗、廉洁诚信、依法经营。
(6)廉政文化进家庭要以“构筑拒腐防线,创建廉洁家庭”为主题,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树廉洁家风,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子女当好廉内助,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共同构建家庭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
三、评选办法
1、推荐申报:
县区纪委、监察局要组织宣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综合评选审定后,每个县区向市纪委推荐报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1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6个。
市级廉政文化“六进”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担负的责任,向市纪委推荐报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推荐报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市民政局负责推荐报送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市教育局负责推荐报送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市农业局负责推荐报送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市国资委负责推荐报送廉政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市妇联负责推荐报送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各2个。同时,市直机关工委要在征求宣传、文广新局、文物旅游、党史等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向市纪委推荐报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2个。
省纪委和市纪委已命名的省级和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不再推荐。
推荐报送要填写申报表,有条件的单位可制作光盘资料一并报送。报送时间:9月20日——9月30日,联系人:市纪委宣教室王伟,联系电话:2626517,申报资料电子版报送邮箱:hzsjwxjs@163.com。
2、验收评选:10月上旬,市纪委将组织市本级宣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县区和部门推荐申报的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验收、评选。
3、表彰宣传:年底前,市纪委将对评选出的第二批全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命名、颁发奖牌,并通过经验交流、相互参观学习、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创建活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展示本地、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的有利契机,各县区纪委和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严格把关,层层评审。本次创建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培育、精心指导、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下而上把示范导向作用发挥好的单位评选出来,经得起上级检查和群众检验。
3、结合实际,力求实效。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努力挖掘整合地域资源、部门优势,科学规划并精心培育可看、可学、可展示、可持续的廉政文化特色产品,通过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培植、命名和推广,不断拓展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附: 1、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
2、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