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反贪局长:建设过硬反贪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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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54件1235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762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6人。面对2013年交出的成绩单,4月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朱必达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您谈谈2013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进展?呈现出什么亮点?

朱必达:亮点主要表现在查办案件贯彻新要求、服务大局出台新举措、规范执法突显新成效、队伍建设体现新进步四个方面。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组织查办了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原副厅长李晓希、邹和平特大受贿案等发生在领导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7案7人,而且深入到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6件644人。

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南经济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湖南省检察院制定下发意见,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年来,全省共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6人。各地反贪部门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措施,严防利益驱动办案和插手经济纠纷,严防借口办案非法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因执法不当使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受到伤害。

湖南省检察院督查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规范执法情况和办案安全开展明查暗访,严肃处理了3起反贪办案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针对不理性、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全省反贪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全省反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各界对反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整改执法观念落后、执法方式陈旧、执法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都得到进一步加强。

记者:2014年,湖南检察机关开展反贪工作将会有哪些举措和部署?

朱必达:2014年,湖南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严格执行修改后新刑事诉讼法为抓手,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深化侦查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侦查模式转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我们将坚持把遏制腐败蔓延作为反贪工作目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将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等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依法惩治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运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信等重点领域、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征地拆迁、医药卫生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将加强与公安、边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边控、通缉、网上追逃等缉控措施,提高追逃成功率和依法追赃成效。同时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让铁规发力、使禁令生威,带出一支过硬的反贪队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执法不廉、违法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铁的纪律维护反贪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