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与“利益”

 
 
打印


中国人历来讲究礼尚往来,过年过节送礼,清朝称“碳敬”、“年敬”、“节敬”名目繁多,是一种延续已久的传统习俗,这本无可厚非。而当送礼之风进入官场,变化出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或精神或物质的百般模样,异化为办事的敲门砖、升官的垫脚石、发财的“药引子”,谁还记得它曾是一种纯洁的、绝无交易污垢的礼仪?

现在,又至年末岁尾,一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人,把节日视为拉关系的最佳时机,假借节日拜访之名,变着花样讨领导欢心,以过节喜庆之名行贿赂之实。个别领导干部也是来者不拒,充分借助节日这个载体大肆敛物敛财,行贿者有的用“感情”投资淡化“办事”目的,有的以节日“小意思”而图日后“钓大鱼”,有的走“迂回”路线,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打开缺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人沦为巨贪,当初却是从一条烟、一个“红包’开始的。一些干部信奉“小吃小喝不算过,小拿小要没什么”,于是吃一点,拿一点,要一点;还有官员坚守“大吃不大喝,收礼不受贿”,却积少成多,从蚁贪变成巨蠹。这收受的礼品礼金并不仅仅是人情往来的感情投资,而是在这迎来送往中权力被逐渐腐蚀,“礼尚往来”成了腐败的遮羞布,在感情的幌子之下麻痹了我们领导干部的思想,变相的行贿受贿大行其道,很多大贪正是从收受小利小礼走向不归路,断送自己的前程。

  节日腐败不仅使公权力的健康运行受到影响,还败坏着整个社会风气,社会上所谓的礼尚往来也不再是“礼仪”而是“利益”。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切实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不为私情所惑,为自己的人情往来画好红线。深情须用在群众身上,心中时刻要装着人民,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