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纪检干部如何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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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乃至整个“十三五”期间的中心工作,其覆盖面广、时间紧迫、情况复杂,既需要解决好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也需要把各项精准措施落到实处,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突出问题。如何落实好省委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阳光扶贫、公正扶贫、廉洁扶贫,避免和减少“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面对并回答的问题。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了决胜阶段,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项目工程种类繁多,利益调整更加广泛,社会关注度比以往更高。然而,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惠农资金等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

纪检监察干部是落实各项精准措施的中坚力量,要把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中“做”,在“做”中“学”, 以积极乐观、认真细致、严谨负责的态度,为所帮扶的贫困户科学分析致贫原因,共同研究制定脱贫的“时间表”、“路线图”,因户施策,不能只凭道听途说来了解老百姓的家庭生活状况和存在的困难,而要身体力行,通过心与心的交谈来切身感受老百姓的困苦和喜乐,确保帮扶的贫困对象如期脱贫,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还是脱贫攻坚的一线人员,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进村入户帮扶的过程中,除了做好各自帮扶对象的帮扶工作外,还要拉长耳朵、睁大眼睛,围绕扶贫领域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方面收集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每一分“救命钱”、“造血钱”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