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被一则标题为《发20元红包被抢走18元 领导将部下打成熊猫眼》的新闻刷了屏。搭眼一看,可笑、有趣、不理解,但细细琢磨,还真值得大家好好思考一番。
为了区区十八元红包,某镇镇政府领导干部就出手打伤下属,伤了同事情,也丢了干部脸。不知是官僚主义在作祟,还是品行使然。无论什么原因,都暴露出了其个人自私自利、以权欺人、目无法纪的不良作风,不配担当“人民公仆”之责。有知情人士告知,这名领导之所以会有此“壮举”,是因为酒精刺激,情绪激动。事发当日为正常工作日,下午上班时间,此领导就已经面红耳赤,呈醉酒状态,这样的行为更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党、政机关相关纪律规定。这样的领导干部怎能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目前当地纪委已开展调查,想必涉事干部会得到相应的惩处。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应当以反面典型为镜,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要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