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 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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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它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现正直岁末年初、机构改革之际,干部提拔、调整是各级党委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通常情况下,科学的“干部提拔”能让一批有胆识有魄力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履行新的岗位职责;而适时的“干部调整”可“激活”干事激情、创业信心,“新老交替”常态化,间接为各部门注入新的“活力”。可是“人事变动” 也往往成为个别“上级领导”在“下级部门”的“利益”瓜分点,安排“熟人”到“项目”部门担任“一把手”,于是“老乡帮”、“秘书帮”、“父子兵”、“红颜圈”等政坛“怪圈”遍布在各要害领域,乃至出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坍塌”式层层腐败。

为政之要,在于用人;为官之道,在于正气。人事变动不仅仅是组织部门的“推荐、考察、选拔”工作职责,更是上级党委、常委班子科学合理公平的用人职责。在各级人事变动中,要遵循组织程序,要树立“重工作实绩、重群众公认、重人岗相宜、重基层工作”的科学用人导向,防止出现因其本身非政坛“怪圈”中的一员而被“清除”;防止“人事讨论”最后成为上级一把手与主管领导“说了算”;防止人事变动后,出现重点工作领域“一把手”都是上级主要领导“自家人”的现象。

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组织程序作为管理规范、行为规则,可以发现、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而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把持不住定力,无视组织程序,“大事小事一言堂”,专横跋扈,个人说了算;该征求意见时省略程序,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说到底,还是个人私利和权力观念扭曲在作祟,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态,拿着权力寻租、变现,博些蝇头小利,把权力当成了私器。

我们只有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落实,按组织程序办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这样才能形成高效竞争、公正和谐的现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