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历来崇尚人情,讲究礼尚往来,过年过节送礼,可是,人情往来必须有节有度,对于那种借人情之名肆意而为的“节日腐败”,必须认真防范和坚决查处。
中国是个文化大国,逢年过节送些礼物是文明礼仪的基本组成部分,无可厚非,可是,不知从何时起,有些人以假过节之名,行贿赂之实,将送礼、拉关系视为某些腐败官员卖官买官,权钱交易,借节敛财的大好时机。节日腐败中的行贿者有的用“感情”投资淡化“办事”目的,有的以节日“小意思”而图日后“钓大鱼”,有的走“迂回”路线,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打开缺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人沦为巨贪,当初却是从一条烟、一个“红包’开始的。新中国第一大案中的刘青山、张子善就是由收受一条“哈德门”香烟开始沉沦。一些干部信奉“小吃小喝不算过,小拿小要没什么”,于是吃一点,拿一点,要一点;还有官员坚守“大吃不大喝,收礼不受贿”,却积少成多,从蚁贪变成巨蠹。这些人认为在年节期间收受礼品礼金是联络私人感情,用‘人情’的面纱掩盖不可告人的目的。节日腐败行为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往往是带着温情的“糖衣炮弹”---‘人情’,正是这种‘人情’麻痹了我们领导干部的思想,正所谓“人情得足,苦于放纵,快须臾之欲,忘慎罚之义。”为欲望之魔所驱使,滑向犯罪之渊,走向不归路,断送自己的前程。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制度和执行的力度。监督机制的完善,有助于职务行使过程的规范,“挤压”可操作空间,杜绝“人情往来”与“权钱交易”之间的灰色地带。
当前,节日腐败不仅使公共权力的健康运行受到影响,还败坏着整个社会风气,社会上所谓的礼尚往来也不再是“礼仪”而是“利益”。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切实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不为私情所惑,为自己的人情往来画好红线。深情须用在群众身上,心中时刻要装着人民,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