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思想认识的提高最终体现在行动上。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如是强调。从近年一些案件的警示和教训来看,当前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修养,树立“珍爱”意识,切实打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
第一,加强政治修养,珍爱声誉。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坚定共产党员的信念和宗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不摇动,行动上不出错,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面前没有任何含糊。俗话说得好:“心里装着群众,民声托起你;心里只有自己,民怨湮没你。”对党员干部而言,声誉是一张无形的名片,是个人历史的真实写照,一旦形成就如影随形,成为一个人的标志性象征。因此党员干部要注意树立个人声誉。首先要“干好事”,认认真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政绩赢得群众的口碑;其次要“过好关”,即过好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生活关。俗话说,毁名容易树名难。每个同志都要悉心呵护自己的声誉,时刻警醒、谨言慎行、从严要求、防微杜渐。
第二,加强能力修养,珍爱生命。一个人能力上的要求有很多,就党员干部来讲,应当具备知人善任的能力、团结共事的能力、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修养,才能在工作中不断地进步,更好的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扬优秀党员廉政务实之光荣品质,避违纪分子腐朽落败之可耻行为”。生命是一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了生命,荣誉、地位、事业、财富等什么都谈不上。这里的生命,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比生理生命更重要的政治生命。走上工作岗位,要经过组织多年的培养,要靠个人多年的努力奋斗,可以说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这就告诫党员干部首先要常怀忠诚之心。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时最危险的动摇。坚定的政治信念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的结果。其次要常怀敬畏之心。对领导干部来说,纪律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固护栏,是一种关爱和保护。纪律的堤防一旦决口,财迷心窍、官迷心窍、鬼迷心窍,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就会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每个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到,党纪法规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碰不得,否则就会自取其咎。
第三,加强作风修养,珍爱权力。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作风,败在作风;一个干部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态度,敬佩的是作风,反感的也是作风。所以党员干部要除掉官气、霸气、骄气。每个干部都要少些“官气”,多些“正气”,把位置摆正,真正以官德服世人,以政绩显威信。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是为了更好的行使手中的权力。权力不仅是神圣的,更是有风险性和边界性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首先要依法用权。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按规定要求办事。其次要秉公用权。要把权力用来为民造福,防止把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绝不能把权力变成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工具,切实做到任何时候都不用蓄意变通代替原则、用标准换取人情、用关系牺牲党性。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时,绝不能放弃原则,更不能徇私情、谋私利。
总之,“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作为党员干部要更新“官”念,当好官,做清官;作为人民公仆要解放“私”想,无私心,无私行。只有这样党员干部才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