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质疑陕西省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但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盖的办公楼却有多达106间办公室。对此,公路段领导称房子多是“超前建设”(8月15日新华网)。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我不清楚一个县的公路管理段是什么级别,但很显然24个人使用106间办公室,建筑面积3516平方米,这样的“宽敞”已经不能用一个“超标”来形容了,折射出的还是某种权力奢侈心态。
早在2007年4月,中纪委等多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标准,还对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和部署。但三令五申之下,各种豪华楼堂馆所建设之风还是摁下葫芦浮起瓢。
更荒诞的是,对于超规格的豪华办公楼,有关方面竟然说是“超前建设”。“超前建设”未必是个贬义词,但就看用在什么地方了。如果是为民办实事、为公共谋福利、打造公共工程,适当的“超前建设”也不会引起社会非议,可问题的关键在于:有些地方的“超前建设”几乎都用在掌握公权力的管理部门自己身上,盖起办公楼来、配起领导座驾来是不惜血本、一掷万金,但在需要花钱的民生领域和公共设施上,就极尽“算计”,无比抠门。甚至因为投入不足和各种腐败,导致豆腐渣工程出现。
“超前建设”的24人106间办公室隐喻的还是一个老话题:公共财力无序支出、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正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所以公共资金的支出才往往容易成为权力好大喜功的道具,才会被管理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再豪华的办公楼盖了也就盖了,不同的是有的被曝光被举报,而有的则堂而皇之。
显然,我们在还原公共监督权和公共知情权、构建透明公共财政的道路上还要继续大步前进——什么时候公共财力使用能在透明机制下运行并得到有效监督,所谓“超前建设”赶超欧美的豪华办公楼自然就统统成为过眼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