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就是党的生命线。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突出了纪律建设这一治本之策。加强纪律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环节,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这对开展纪律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围绕加强纪律教育,就如何更好促使“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养成纪律自觉”开展调研。
遵守纪律方面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特别是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纪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纪律教育,重业务培训、轻纪律培训,个别甚至存在“改革要上、纪律要让”“纪律太严、搞不活经济”等错误认识;有的以工作忙为由不组织、不参加教育活动,敷衍应付、瞒天过海,没有真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规矩从严律己,骨子里缺乏对纪律应有的敬畏。
纪律遵守松懈。有的党组织不能把严守纪律作为一贯要求,对党员干部要求时紧时松、时严时宽。案例显示,在党的十八大后,有的党员干部依然无视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拿党的纪律规矩当儿戏,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一而再再而三地越界越线。
纪律监督缺失。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红脸出汗,不敢较真碰硬,好人思想严重,甚至对显现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装聋作哑,放任自流、姑息纵容,没有真正负起监管责任,导致一些干部由小错走向大错,由违纪滑向违法。
纪律执行不力。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偏软偏轻,处理敷衍了事,或小恶不纠带来大患,或开天窗搞例外,没有体现出执纪执法“零容忍”要求,查处震慑作用发挥不够。
当前纪律教育开展不力的突出表现
实践表明,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互为促进、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纪律教育,结果只能是“惩一”而不“儆百”。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是纪律教育工作不力。
纪律教育内容泛化。与单位实际脱节,缺乏剑指问题的现实对照;与教育对象脱节,缺乏分层分类的精准施教;与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疑点脱节,缺乏令人信服的深度解析;与推进整改脱节,缺乏立行立改的有效措施,浮光掠影、蜻蜓点水,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欠缺。
纪律教育方式僵化。有的纪律教育习惯以集体学习、讲座报告、知识竞赛等传统方式开展,拘泥于“我说你听”的填鸭式灌输、施压式沟通,热衷于宣传造势,看似形式多样、热热闹闹,实则缺乏新意,缺少说服力、公信力,实际效果不佳。
纪律教育重点淡化。领导干部不论级别高低,历来都是被“围猎”的重点,当然也是纪律教育的重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剖析自身装聋作哑、避实就虚,要求下级居高临下、官气十足,“上面有病、下面吃药,领导得病、群众吃药”,教育重心下移的问题依然存在,“关键少数”带头接受教育、带头执行纪律的示范导向作用发挥不力。
纪律教育制度虚化。表面上看,一些单位纪律教育制度比较健全,但“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册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详实具体但落实不力,纪律教育效果评价仍简单停留在工作有计划、会议有记录、活动有图片、学习有笔记等“痕迹管理”上。
纪律教育力量弱化。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片面认为纪律教育主要是宣传部门的事情,对外与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党校、媒体等协作配合不力,对内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查等的贯通融合不够,导致纪律教育“一家忙”、组织实施“单打一”,缺乏整体合力。
纪律教育责任形式化。对于纪律教育的组织实施,一些党组织要么“提起来重视、工作中忽视,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要么不敢管、不敢抓,对违纪问题不敢亮剑、不敢瞪眼,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纪律教育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做样子、走过场、简单应付等问题,没能真正把纪律教育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致使纪律教育效果打折扣。
加强纪律建设努力提升纪律教育实效
纠正和克服纪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牢牢抓住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放松,着力加强纪律教育。
要在基础上抓“教”。知纪明纪,才能遵纪守纪。我们党不搞“不教而诛”,严管之前都须先“教”。 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权威读本、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让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约束是对自己的保护,使纪律意识深植于灵魂深处,把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在时机上抓“早”。纪律教育必须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点面结合,针对“面”上问题即存在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共性教育;针对“点”上即党员干部个人问题,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有的放矢加强个性教育,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要在过程上抓“常”。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然要求不断推进纪律教育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要充分认识纪律教育必须警钟长鸣、久久为功,长期抓、抓长期,将纪律教育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贯穿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全过程,渗透在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各个方面,抓在平常,融入日常。
要在震慑上抓“警”。警示教育是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半篇文章”就要用足“半篇”功夫,决不能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要立足于查处一案、警示一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把警示教育做深做透,把以案促改抓细抓实,以活生生的教训警醒党员干部“见不廉而内自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患于未然。
要在方式上抓“新”。在理直气壮开展正面教育的基础上,要周密计划、精心谋划、善于策划,进一步创设互动学习载体,变“一人讲”为多元载体,变“一阵风”为系列活动,在思想碰撞中触动心灵;创设网络传媒载体,适应融媒体时代受众需要,营造方便快捷、生动活泼、润物无声的在线学习、在线交流教育氛围;创设现场教育载体,营造身临其境般的课堂和情景教育模式;创设廉政文化载体,推出廉政文化精品力作,实现以文化人、固根铸魂。
要在执行上抓“严”。加强纪律教育是基础,强化纪律执行是保证。没有严格执行纪律作保证,纪律教育就会软弱无力。要确立“查处就是教育,而且是更有效的教育”理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言出纪随、寸步不让,实现无病预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真正让有问题的快查快纠、严惩严治,没有问题的受到震慑、得到警示,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党的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在根本上抓“行”。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无处不在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导向鲜明的奖惩激励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言行一致、身体力行,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其内在素养和日常习惯,实现由从严自控到清醒自律,再到遵守纪律高度自觉的不断提升。
要在落实上抓“责”。夯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扛起政治担当,强化责任追究,通过“抓党委、党委抓,抓领导、领导抓”,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更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立起标杆、当好表率,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陕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