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出版发行后,在略阳县纪检监察干部中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近期,我结合本职工作,认真研读了其内习近平同志2016年10月27日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讲话中关于“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这一篇章。习总书记在其中指出:“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了一句口号。”习总书记的这一论断,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党内监督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实质和根源。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2003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历时十三年时间,党内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依然存在这样一些突出问题。习总书记这次讲话中的论断,充分阐明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重新修订颁布《党内监督条例》的必要性,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确立了基调。
仔细思考习总书记这次讲话中关于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的论断以及面对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也让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到了肩负责任的艰巨性。作为一名纪检组长,我认为,要全面落实好党内监督责任,就必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横下决心,鼓足勇气,坚决克服“怕”字当头。加强党内监督,既是党组织赋予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的神圣职责,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关心爱护同志的重用手段。只有彻底祛除怕丢选票、怕伤和气、怕穿小鞋的“心病”,改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心态”,才能做到全面到位地落实好党内监督责任。
二是找准定位, 厘清职责,准确把握落实监督责任的基本要求。监督不同于管理,不是代替行使管理职能,而是对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再监督。要坚持“监督而不包办、到位而不越位”的原则,聚焦主责主业,督促党组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加强自身管理。作为部门纪检组长,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汇报沟通协调,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进一步凝神聚气,把履行监督责任放到发改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去安排、去落实,确保监督工作与发改中心工作合拍共振。其次要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梳理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做到发改工作的重心在哪里,问题容易出现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监督工作与重点任务协调推进。
三是细处着手,常态推进,着力构建落实监督责任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从“细处” 抓起,善于从“小问题”中看到“大隐患”。比如上下班迟到早退,开会玩手机,工作时间搞无关事宜等,这些问题看似虽小,但坏的是规矩,挑战的是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关乎一个单位的风气。要注重抓早抓小,从细节处入手实施监督,以小见大,及时加强防范和纠正,防止养痈遗患,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常态长效,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有效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四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提升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效果。要盯住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这些“焦点”。在“焦点”上出了问题,影响巨大。盯住了“焦点”,也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要强化纪律制度的执行队伍。“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从根本上看,我们不缺纪律制度,缺少的是执行力和敢于铁面执纪的队伍,缺乏的是勇于较真碰硬的精神和会抓善管的智慧。要抓住问责惩处这个关键。问责惩处是监督执纪最强有力的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防线。只有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和执纪审查这个“杀手锏”,才能增强监督工作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