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省巡视工作经验可循,但从方式上看,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目前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再加上基层情况复杂,活动范围小,人情关系干扰难处理,使用常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只能发现共性问题和表面问题,很难发现深层次问题。从实施步骤上看,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从效果实现上看,巡察成果须移交专办,而被发现问题的最终整改到位才能取信于民,成果转化和协调配合督整改是关键,也是难点。
虽然巡察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但作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有其贯彻落实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不能因有困难而不为、因有风险而躲避,要有挑战就是机遇,问题意味着有提升可能的思维模式,坚定不移把巡察工作向前推进。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巡察工作,有如下几点浅见。
一、思想认识的思考
(一)为政之要,首在人心,政治关不过,余关莫论。巡察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是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而开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其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不能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提出上报就是渎职,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敢于担当,政治站位要高,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
(二)巡察是综合素质要求很强的工作。用人方面需要干部有过硬的作风和政治素养来支撑底气,需要有全面的政策理论水平来充实工作自信,需要有公道正派的品质来抵御各种风险,需要有沉稳淡定的内心来应对工作的挑战。因此,要加强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学习型巡察干部队伍,保证各项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具体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针对常规巡察方式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要从“按部就班”转变到”机动灵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巡察的任务是发现问题,但不是发现所有问题,现在提倡聚焦和精准,在履行常规巡察内容的基础上,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跟县委提出的阶段性专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思想上明确重点、思路清晰,内容上突出重点,方式方法上围绕重点,以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多方面多角度收集线索,带着问题去巡察,同类问题合并巡察,以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当前的脱贫攻坚任务,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扶贫措施的落地生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与基层组织建设一同巡察;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措施的落实一同巡察;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与选人用人事项一同巡察;部门例行巡察与扶贫“八个一批”政策落实一同巡察。严格资金审计监督,及时掌握线索,直击要害,确保扶贫资金及时使用及使用规范、保持对扶贫资金严察的高压态势,紧盯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二)针对预防巡察工作“碍于情面”的问题。面对繁重任务和人员紧张的矛盾,巡察工作抽调人员参与工作成为必然,若长期抽调形成“熟人抱团”后,会给巡察监督工作带来巨大破坏,可借鉴纪委办案的做法,建立巡察人才库,实行一巡一抽,不连续多次参与同一片区的巡察任务。
(三)注重个别谈话这一巡察环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要从谈话汇总中了解到实情,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四)改进各级工作局面,是县委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决防止重巡察,轻整改以及成果转化不畅的现象发生,首先巡察结论要齐全,个人和集体要分开明确,两种责任都要有整改意见,不能模糊笼统。其次要防止被巡察单位和问题个人只注重整改情况书面材料的撰写,不注重有效解决问题的倾向,在这一点上,要格外谨慎,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巡察工作的公信力。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巡察成果运用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将巡察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汇报和研究,决定的事项能够得到移交和反馈,移交转办的事项能够及时得到落实,努力营造崇尚实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