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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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由于权力制约不力、监督乏力,少数主要领导干部大肆以权谋私捞取好处,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一把手”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政“一把手”监督意识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接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要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党校集中培训、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廉政党课等廉政教育方式,切实加强“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养成勤于学习、忠于职守、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案教育、影响身边人,并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崇尚廉洁的内在动力。通过开展典型案件现场通报警示教育、开展重点人员预警教育、学习党史、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等各种方式,以案施教,以案释法,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乐于接受监督、自觉依法用权的良好作风。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党员干部法制常态教育机制,把学法用法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考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时刻提醒领导干部摒弃“特权思想”,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权人人平等的思想,端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监督的态度,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能利用权力谋取私利,触犯党纪和政纪,否则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二、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们要注重对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进行调研分析,找出腐败现象滋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经济学研究表明,腐败收益和腐败成本的对比是行为主体产生腐败动机、作出腐败行为选择的重要决策依据。当腐败行为的预期收益远远超过其预期成本时,腐败分子就会放手一搏、选择腐败;而当腐败行为的预期收益等于或小于其成本时,当事人会自动阻断腐败。因此,要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一要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充分发挥严查腐败案件的巨大震慑功能,树立腐败无“特区”、反腐无“禁区”的理念,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凡是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凡是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无论案件涉及到谁,一律严查到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断绝腐败官员的“漏网”心态,令官员谈“腐”色变。二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对于已浮出水面的案件,要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腐败收益,令腐败分子得不偿失而不敢腐败。

2、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要逐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规范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二要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并且把审计的关口前移, 强化任期内审计,将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调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三要逐步完善监督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切实解决疏于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及时了解“一把手”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四是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理清职权,查找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点,相应制订防范措施,形成“岗位履职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执行落实有考核”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建立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以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为突破口来完善各种党务政务制度,为不易腐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障。权力腐败滋生的根源主要在于掌握权力的人滥用权力,因此,防止腐败就一定要让公权力的行使、运作有一套无法暗箱操作,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的运作体系。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出事有人管、管事有人评、评事有人断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集中与分权的工作机制,按照权力制约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权力进行科学界定和分解,着重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的“四个不直接分管”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一把手”权力运作,使得腐败分子无法钻权力使用的空子,腐败不易产生。

三、加强全面监督,构建党政“一把手”监督格局

要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必须在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优势的基础上,使各方面的监督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协调作战,构建一个系统、严密、全面、立体式的监督格局。

1、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推进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止“一言堂”现象。二是要定期对党政“一把手”进行评议。每年定期开展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德述廉“三述”工作,并对“三述”对象述责述德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三是每年要有重点地同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诫勉谈话,对轻微违纪的要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督促其立行立改;对有违纪苗头的要抓住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谈话,给其敲响警钟。四是要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这一规定赋予了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工作中的神圣职责。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2、强化人大、政协监督。强化人大、政协监督机制是制约行政权力,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途径。一是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素质和监督能力。通过培训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了解监督的形式、程序和方法,以便更好地落实监督权力,提高监督力度。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变程序性监督为实质性监督,变一般性监督为重点监督,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三是政协委员要经常到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管辖区域进行走访和调查,听取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四是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监督检查“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3、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同时要健全保护和保密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反馈机制,保证言路畅通,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已经违法违纪的党政“一把手”,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事件的披露、曝光与批评,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地把各种腐败现象曝光,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养成乐于接受监督、自觉依法用权的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