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作风不正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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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指使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向公民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是一种有国家行为介入的服务活动。作为向公民及其组织提供的重要参与者,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是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政府机构,其工作态度、作风、质量的优劣,事关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方针能否“不走样”地贯彻执行,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和信任。近年来,由于一些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作风简单粗暴,在位不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时有发生,老百姓深恶痛绝,这不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一、当前公共服务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山”,行行有“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行业人员凭借手中的职权或工作条件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

二是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对于政策执行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上大打折扣,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致使一些政策措施不能得到迅速、有效贯彻落实。

三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作风漂浮,看人办事,对待群众咨询不耐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阻慢办,态度冷漠,缺乏诚心、热心、耐心,接待时语气生硬、漫不经心,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苦不堪言。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上网聊天等,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二、公共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

1、职业道德滑坡。一是不注重加强理论学习。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与自己工作的一些相关政策不了解,政策水平不高,思想认识上就有偏差,导致工作上存在特权思想。二是工作服务意识不强。部门和行业很多都是对外服务窗口,所做的事和服务对象都是与基层老百姓息息相关,窗口服务人员不依法办事、违法乱办事,光有热情不办事、服务意识差,不仅不给老百姓办实事,也造成不良影响,使政府便民利民措施打折扣,损害了人民政府在群众心目中形象。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但凡有百姓对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有不满意,绝大多数都是因办事人员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相互推诿扯皮、门难进事难办,使广大百姓乃至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2、监督管理缺位。一些部门对本系统的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疏于监督管理,对作风建设不重视,没有很好地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不能经常深入到基层了解和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挫伤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服务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单位的行政服务范围相互冲突,职责不明确,从而导致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推阻慢办等问题。

     3、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尽管先后出台了许多加强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方面管理制度,但是个别单位没有结合行业系统实际贯彻落实,照搬照套,导致许多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打折扣,作风建设收效甚微,制度约束基本流于形式。一些单位虽然执行了制度,但在执行上随意变通,对于违反制度的干部职工,碍于情面轻描淡写处理,姑息迁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从而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

    4、违纪成本低。一些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认为自己不求高升,对工作敷衍应付。即便被群众举报投诉,在工作中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把怨气撒在后来办事群众身上。

    5、群众参与监督力量薄弱。许多群众为了顺利办事,在办事过程中遇到损害自身利益行为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即使个别选择了投诉,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正之风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时长日久,群众认为投诉难以解决问题,投诉积极性下降,反而助长了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三、纠正公共服务部门不正之风的对策和建议

1、构建教育防范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一是持续不断地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按照“依法、文明、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严密、具体的从政从业行为规范,划定“红线”,设立“关口”,使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明确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高效。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公示制度。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办法,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创新公开的渠道和载体,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通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反应迅速,快查快结,形成声势,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前,牢牢掌握纠风工作的主动权。

2、构建跟踪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行风监测长效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定期巡视、定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常态化监督,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采取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不正之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行业和部门实际,及时提出清理纠正的对策和建议。二是加强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政府及其部门、行业在政风行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形成有力监督,督促部门、行业改进和纠正。

3、构建考核评议机制,强化民主监督。要建立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相适应的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绩效的考核办法,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范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另一方面,要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监督权力,借助民主的力量,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民主评议行风的形式、手段和方法,真正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4、构建问责惩处机制,提升综合效果。建立健全查办不正之风问题和案件的相关机制,要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的性质、特点、具体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组织、纪律等手段,分别制定明确具体的问责处罚办法。严密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使违纪违法人员得到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对情节严重、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要通过适当方式定期进行通报,以澄清事实真相,引导社会舆论,接受社会监督,放大警示效应,实现问责惩处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