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是近年来省市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方面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总体来看,各县在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方面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富有特色的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廉政文化示范点在区域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确实发挥了龙头和抓手的作用,产生了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获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但是,当前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中长期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亟需加以解决。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对一些地区和单位创建的廉政文化示范点考核中,对廉政文化建设认识不足的情况较为普遍但又各有差异。有的具备一定的文化资源基础,干部群众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较高,参与面较广,也拥有较为丰富的创建载体,但是廉政与文化两者没有充分有效结合,廉政主题不突出,廉政氛围不浓厚;有的在廉政自律各项制度执行方面做得较为扎实,但有一些申报点片面地将廉政教育、廉政制度的落实等同于廉政文化建设,缺乏鲜活灵动的文化气息;还有的牵头单位协调指导不够深入,对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重视程度不足,投入精力、财力不够,距离考核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进展不平衡。就各个县区内部来讲,有的示范点在上级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开动脑筋,扬长避短,深入挖掘廉政文化资源,开展了具有本单位、本地区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起到了丰富干部群众和职工生活,提升廉政意识的作用;有的示范点则被动应付,对廉政文化建设缺乏主动深入思考。就申报的示范点本身来看,一些创建单位软硬件投入不协调,有的重软件建设轻硬件投入,廉政文化氛围不浓;反之,有的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开展较少,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廉政文化建设参与度不高。
三是载体不丰富。一些申报示范点过度依赖廉政教育这一常规载体,不注意在整合单位宣传人才、地区文化资源,发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合力上下功夫,在创新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稍显薄弱,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
四是资料不完善。部分廉政文化示范点没有及时对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有的存在部分工作资料过于单薄或仅见于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的现象,个别单位甚至仅闻之于口头汇报,这样给考核验收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特别是一些确实开展了大量活动的单位而言,验收组难以对其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定。
对此,我们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水平。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走出的认识误区,进一步厘清各地各部门对廉政文化与廉政教育、廉政制度执行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理清廉政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突出文化搭台这个载体特征和“廉政”这一思想内核,不能“廉政”与“文化”两张皮。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与各牵头部门联系沟通,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及时督促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有关地区、部门在廉政文化方面建设基本情况,准确定位、扎实选点,确保所选地区、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强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确保创建成功。三要坚持协同推进。对创建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应做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规定动作”要在软硬件方面提出明确的基本要求、基本标准,进行严格考核。“自选动作”要给予其充分创新空间和工作支持,做到各示范点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在不具备创建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通过观摩学习、调研指导等方式,逐步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创造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对廉政文化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四要灵活文化载体。要突出对象性、层次性和丰富性,针对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地域群体、不同部门单位,兼顾各类人群文化需求,充分挖掘人才,使活动入耳、入脑、入心,确保文化润人的作用最大化。五要注重资料收集。既要对工作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又要留心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在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及时搜集有关方面信息以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