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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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是多地县级基层党委受中央和省委巡视制度启发、衍生而来的一项监督制度,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和主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扩大了案件线索的来源,推动了群众监督和案件查办的深入开展。但是,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需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党员群众存在顾虑导致巡察组难以摸到真情、实情。在巡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干部对巡察组不讲真话的现象。有的习惯将套话、空话,说成绩多,讲问题少,要么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即便在讲问题,也明显避重就轻,带有保留,甚至把问题当作成绩来讲。特别是一些知情的干部,对巡察组心存顾虑,担心讲了真话会给单位带来不好的影响,遭到领导和同事的孤立和打击报复;有的认为一些问题单依靠巡察难以解决,因此顾左右而言他,不愿讲真话、实话。另外,个别巡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担心群众反映的问题过于敏感或矛盾尖锐,难以应付,对深入群众中调研摸底实情有畏难情绪。

二是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巡察效果。以城固县为例,巡察组成员一般由县委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系统和组织部在职年轻干部选任,组长由威望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大、政协领导或部门单位一把手担任。由于人员组成较为复杂,往往组长和组员之间了解不深,难以充分发挥各自优长,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年轻组员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有所欠缺,个别人员甚至认为巡察不是自己所在部门的本职工作,属于县上临时安排,因此对巡察任务态度消极,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成效。还有的巡察组工作准备不细,谈话时缺乏针对性,在摸清真情、实情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工作方式方法相对单一,深入基层摸排情况不够细致,有的发现的问题流于表面,隔靴搔痒,不能一针见血。

三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监督存在漏洞。因单位业务工作繁忙等原因,基层纪委和被抽调人员单位难以抽出大量工作人员在一年内对所有镇、部门进行全覆盖式巡察。因此,五年一个轮回对基层县级部门和乡镇进行一次巡察成为当前普遍采取的形式。由此导致过长的巡察间歇,容易形成巡察监督的漏洞。另外,从具体安排来看,每个巡察组要在2个月左右时间对4-5个部门单位完成巡察,时间短、任务重,难以进行深入细致地监督,一些群众急需解决的深层次矛盾难以挖掘,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没有充分实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促使所有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巡察的重要性,督促好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向巡察组反映实际问题。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在扎实做好巡察前准备工作、遵守工作程序、严格保密纪律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巡视动员范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努力扩大巡察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加大巡察力度。从组织和后勤保障上加大对巡察工作支持,增强巡察密度和强度;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与案件查办、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相结合,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坚决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监督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员群众支持。四是灵活方式方法。注意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进一步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在巡察前充分准备,做到对被巡察单位和被谈话人情况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五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巡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树立和维护巡察组的监督权威;发挥以老带新工作机制优势,加强对巡察组成员的培训,丰富巡察人才储备,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