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委在督导镇纪委办案工作中,对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一是个别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对查办违纪案件认识不到位,认为查办自己管辖的党员干部,影响单位考核评价,影响自己的发展和经济发展。二是班子成员顾虑多。所查办的案件涉及人员往往是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关系密切,在办案时,存在从宽从轻的现象,影响了案件质量。三是个别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遭打击报复、怕被不公正评价,致使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个别纪检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过几年就要换岗位、换地方,查办案件不够积极主动。
2、业务能力不精。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尤其是部分新任纪检干部,自身学习业务不够主动,不注重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底气不足,办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了案件查办。同时,因业务不熟悉,办案程序不清,对可用、可挖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
3、组织保障不足。一是工作力量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较多,纪检专干交流较快,纪委委员大都由基层站所负责人兼任,因此,纪委日常工作实际上主要由纪委书记承担。加上部分乡镇的纪委书记还分管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身份多重,头绪多,事务繁杂,致使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不足。二是体制机制有待改进。体制上,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均在本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顾虑。加上行政村为自治组织,在处理非党村民委员会干部时比较复杂。管理上,许多站所都是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因此乡镇纪委难以监督。三是办案经费困难。县级财政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预算,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乡镇财政本身困难,主要靠转移支付,办案时如果乡镇党委、政府不支持,办案十分困难。
二、意见建议
1、提高认识。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支持查办案件,经常过问案件查办工作,解决困难、创造条件。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和积极配合做好涉及自己分管部门案件查办工作。乡镇纪检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责。
2、提升能力。一是抓好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规划,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组织乡镇检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总结经验。二是搞好分类指导。针对每个乡镇实和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情况有侧重的进行指导,帮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三是建立乡镇办案联席协调机制。凡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县纪委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选准查办案件的方向和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突破。县纪委办案时,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委的同志参加。
3、创新制度。一是建立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对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二是坚持办案协作区制度,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每个办案协作区,强化办案力量,对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发挥协作区办案优势。三是建立案件通报例会制度。对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逐月通报,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指出存在问题,交流办案经验。四是落实案件协审制度,严格落实“乡办县审”,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从审理案件中提升办案能力。
4、强化保障。一是配强配好乡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和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在分管工作上,给纪委书记减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使用,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出,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懂法律、财经等专业知识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对办案出色的同志要予以提拔任用。二是建议乡镇纪检干部的人权、财权归上级纪委管理;基层站所的财权、考核归乡镇管理,解决难监督的问题。三是对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同级预算,保证必要的办案设备,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