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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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的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中坚力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部分农村基层干部自身也存在这样那样不足,造成农村基层工作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矛盾:一是农村基层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能力不足,无法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无法带领村民发家致富,与群众高期盼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越来越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投向农村,但相应配套措施不完善,监督仍不够有力,由此产生的基层干部不能廉洁履职造成的矛盾比较突出;三是信息传播发达,人民群众掌握的政策信息多,群众维权意识、监督意识增强,而村组干部的领导管理理念没有作相应调整改变,二者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农村干部渐成群众举报的热点和焦点,个别地方农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对立还比较尖锐。以我县为例,2011年受理举报党员干部的信访件126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件就达64件,占到了51%。这个比例说明,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比较突出。
从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实际现状来看,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财务收支不透明,管理混乱。前几年农网改造集资照明用电,很多村财务是糊涂账,近几年一事一议项目集资、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收益、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财务收支情况也屡遭群众反映举报。二是骗取、套取国家惠农资金。一些镇村干部弄虚作假给自己或亲属安排移民搬迁指标、退耕还林面积、灾后危房改造任务,套取、骗取国家惠农资金和救灾资金,群众意见极大。三是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一些镇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不送东西不盖章,不给好处不办事,安排农村低保首先考虑自己的亲戚,救灾资金和物资第一时间发给自己和亲戚朋友。四是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村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截留、贪占惠农资金。一些村组干部把群众的私章和户口簿、身份证要来干违法违纪的事情。五是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个别村组干部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欺上瞒下,和群众对吵,甚至拳脚相加。六是不讲工作程序。一些村组干部在处理村级事务时不按议事程序办,不经集体讨论,独断专行,滥用职权。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重点可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存在问题: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一要加强党和国家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培训。通过开展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培训,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准确掌握党和国家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自身素质,提升政策执行能力,更好地为农村工作和人民群众服务。二要扎实开展《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提供了制度保障,是镇、村干部现在的行为准则,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违反了该怎样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定》能有效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和约束其行为,廉洁履职,更能有效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政策执行能力,强化了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规范运行。三要积极开展廉政和知恩感恩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和知恩教育,将教育内容融入到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重要环节。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培养、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争当勤政廉政的表率,以优良的党风促村风带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环境。四要开展致富思路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发家致富的领头雁,一个镇、一个村的经济能不能发展起来与他们有直接关系。对他们实施致富思路培训,开阔其发展经济视野十分必要,是富村强镇的必由之路。
二、坚守住三条底线,落实好五项制度一要坚守住“不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冒领强农惠农资金”的底线。农村基层干部要积极做好惠农资金和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的申报、公示和协助发放工作。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这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因为它们属于农民群众的口粮钱和救命钱,是国家以人为本政策最直接的体现,是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现实的利益,我们的干部要做到不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冒领强,让惠农和补助资金真正惠农强农。二要坚守住“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底线。重点监控农民建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减负各项制度,确保农民负担逐年降低,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要坚守住“不新增村集体债务”的底线。从收支关键问题着手,建立村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在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坚持量力而行,量财使用,正确处理生产发展和村集体债务的关系,除个别短期内有还款能力且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村级公益事业、经济发展项目外,坚决杜绝新的债务产生。四要落实好便民服务代理制度。县级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镇上要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村上要组建村便民服务(室)点,把为民服务的网络从县镇延伸到村组一级,实行“首问负责,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的村民事务代理工作机制,按照“便民、公开、依法、高效”原则,将农民群众特别是孤寡、残疾、贫困家庭,缺资金、劳力和技术的“三缺”家庭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承担下来,为他们代言、代办、代理。五要落实好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制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农村财务的日常监管,重点对支农惠农富农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土地补偿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日常财务收支等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六要落实好办事公开制度。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党务、村(居)务,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实行公开,要重点通过设立公开栏,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健全村务民主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七要落实好群众评议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评议主要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绩效考评。评议程序包括年初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询问和质询、民主测评和结果公示。要继续督促各镇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工作报酬相挂钩,与评选表彰、奖优罚劣相结合,作为村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八要落实好《规定》要求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贯彻落实得好不好直接决定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水平。我们要贯彻落实好《规定》要求,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素质,约束其行为,规范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运行。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享有的知情权、调查权、否决权、纠正权、提议权、履职权和协查权,加强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村委会决策和村干部履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推行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特别要对涉农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征地补偿费使用和分配等进行重点审计,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严格落实“三代管”制度。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合同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在此基础上,由镇代管村集体三资,提高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要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解决公款私存、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在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解决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问题;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代理行为,解决代理服务机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以及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建立健全依靠基层、注重指导、合力推动的工作体制,发挥纪检、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作用,解决职责不清、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
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要强化农村干部自我约束。农村干部要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手中究竟有多少项权力,如何运行,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是什么以及如何防范,从而推进村权正确规范运行。二要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处机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查处以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为名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以及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行为。三要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新生儿入户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移民安置、救济救灾项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捏造虚假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四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县、镇两级纪委要重点查办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案件,在征地拆迁、集体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开发承包、宅基地审批、农村低保申领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案件,截留抵扣、骗取套取、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案件等,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使他们勤政廉政,廉洁履行职责。
 
 (镇巴县纪委党风室   贾俊强   蒋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