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镇巴县引导各乡镇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重、抓、强、严”四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重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明荣辱、知法度,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熟悉党纪政纪,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二、抓自律。抓廉洁自律,从小节做起,强化自我监督,淡泊名利。在工作中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权力关。凡事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把好情感关。在亲情、友情、乡情面前把握好“度”,否则在“关心”亲戚、“照顾”朋友、“帮助”老乡时失去原则甚至违法违纪,势必对党的事业和消防部队形象带来损害,自己也会为情所害。三是把好爱好关。每名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时候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的防线,更不能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
三、强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懂得“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本着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的态度,自觉地向组织敞开心扉,讲真话、讲实话,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把组织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志的批评帮助看成是和自己过不去。
四、严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维护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工作中,敢抓、真抓,敢于碰硬,最大限度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镇巴县纪委 吴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