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实行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是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种制度创新,是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对干部进行廉政鉴定是完善干部选用制度、强化干部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职”的重要举措,是对任前考廉制度的延伸和有益补充。充分运用考廉和鉴廉两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可以行之有效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对此,我县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其主要做法是:
一 、充分做好考廉前的准备工作,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培训
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分层次、多形式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使其在灵魂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明白权力的禁区和界限,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远离法纪的高压线,自觉做到“不想腐败”。一方面我们编印了《镇巴县作风建设制度汇编》一书,把它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必读教材正面宣传引导,该书收录了我县近年来出台的专门整治作风问题的3大类44项制度、规定,便于干部掌握查找。今年我县又创工作新思路,建立了以自律自治、平行互动,比学赶超、提升效能,整治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建设流动岗制度,取得了作风建设的明显成效。同时,还利用岗位教育和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我县积极推行“激情工作法”(科学的团队目标+适度的个人追求+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谐的人际环境),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进行岗位激励机制,拓展了廉政教育的内容,丰富了其内涵。
二 、合理有效运用考廉结果,充分发挥其督促监督和提前预警的积极作用
我们把任前廉政考试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学习的一项“硬措施”,以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必须具备的、开展工作必须应用的、廉洁从政必须遵守的党政法纪法规知识以及担负职责必须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内容进行考试,并把考试结果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强化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实行“一次谈话”和“两项结合”。“一次谈话”指初次考试不合格者,由县纪委和县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经补考仍不能通过者不得提拔或转正。“两项结合”指考试结果与个人廉政档案相结合,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考试结果存入本人所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公示。通过靠廉结果的合理有效运用,督促了领导干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党纪法纪以及廉政法规知识的学习,让廉政的思想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追求“入脑、入耳、入心”,同时警醒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在以后工作中自觉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三、 发挥廉政鉴定功效,全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廉政鉴定是对任前廉政考试的延伸和有益补充,是将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变软监督为硬监督。通过考察组对拟任用提拔干部或评先树优表彰的干部进行实地考察及廉政情况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信访、审计、计生、政法等部门核查情况,收集业务部门意见作为廉政鉴定的重要内容,查阅廉政档案,对党员干部承诺的事项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鉴定的参考依据,然后根据访廉、考廉情况作出廉政鉴定结果。对鉴定为“没有不廉洁问题的”,建议提拔使用或同意评选推荐先进典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有不廉洁问题的”,建议不能提拔使用,不能评先树模,取消代表候选人资格;对“缓作出廉政鉴定的”,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出具廉政结论。今年以来,我县对55名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对81名拟提拔交流、215名拟表彰党员干部以及159个拟受各级表彰集体作出了廉政鉴定,对各类代表、委员进行资格审查241名,对8名拟受表彰干部及2个拟受表彰集体作出了建议调整的廉政结论。
四 、全面总结考廉和鉴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对策
针对考廉和鉴廉的“成绩过关”,我们认为这还不够,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和“一生过关”,仅仅体现的是组织对干部的教育、提醒和关爱,是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发展负责,是一个崭新的起点,真正的考验才正式开始。我们在考廉过程中不仅局限于80分以上及格,重点发现每位廉考人员在廉政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和督导监督力度;在鉴廉过程中重点对其廉政档案进行审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惩处,对存在权力风险节点人员进行必要的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强化其接受“监督是责任、监督是爱护、监督是培养”的思想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通过考廉和鉴廉两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不断加大了对我县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全县干部队伍呈现出凝心聚力谋发展,激情做事业、实干兴镇巴的大好局面。
(镇巴县纪委党风室 贾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