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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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级财政加大了支农惠农力度,项目和资金越来越丰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在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过程中,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财政支农资金?笔者认为,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问责制,建立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制势在必行。

    必须推行内部问责机制。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面,虽然已作出各种管理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重分配、轻监管,以拨代管,权责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资金管理责任不具体、不明确、不严格,没有实行问责制。从提高财政执行力建设的角度来看,解决好“掌好权、用好钱”的问题,是提高财政执行力的关键所在,而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问责制,落实资金管理责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问责制的关键就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这个责任主体的核心就是领导责任。要落实问责主体,问责主体主要由上级部门来承担,谁管资金谁监督,上级监督下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必须强化外部监督问责制。自己监督自己,往往会失去监督,所以,专门的监督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就非常必要。要对财政支农资金实行跟踪问效制,由政府的监督机关对资金绩效进行检查和责任追究,定期不定期地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实行监管。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其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处于“前沿阵地”的优势,对有关支持农村发展以及补贴农民政策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必须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实施责任管理,在进一步明晰各级财政部门支农资金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支农支出的决策行为。必须建立“谁花钱、谁负责”的管理机制,让财政支农资金落到实处,做到出了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不管是在资金拨付环节或是项目资金使用环节,都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主导下,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蒲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