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南。根据多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结,腐败现象为什么总是发生在手中掌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以及掌管物资、经济权力的人中,他们依仗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的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有的甚至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究其根源,这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缺失或不完善,使这些掌握权力的人的行为失去制约和监督而为所欲为。近年来有许多贪官纷纷落马,其中还有些党的高级干部,这些在党的教育培养下,曾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过贡献的人,最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腐败堕落,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治滔天。失去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出现这样的结果,除本人不思学习进步,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追求腐化享乐的生活外,最主要的还是缺乏相关制度的约束和有效地监督制约的机制,或者是制度形同虚设,膨胀的权力和私欲可以为所欲为。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论述,准确的把握了反腐倡廉的脉搏。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增强约束力。首先要抓好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建设,坚持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建立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示范、警示、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制定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使干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的水平。其次要着力抓好监督制度的建设,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重点人员、重要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形成大监督格局,严格制度约束力,保证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要建立腐败惩治制度,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健全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同时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的建设,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强力的完善的制度约束腐败现象的发生。
制度的价值,在于贯彻落实、建章立制后,要严格执行制度,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问责机制,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同时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作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还要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更、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略阳县纪委 罗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