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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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是社会的顽症,是损公肥私的工具,是席卷公众钱包与公共财政的暗流,一直以来是整治的重点。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曾先后开展了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相关制度还在完善,加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管理不够到位,设立“小金库”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近日,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笔者认为,治理“小金库”,应重点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发挥制度的长效作用,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完善预算审批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以及行政事业资产处置制度等。既然公共财政是“小金库”财源的渠道之一,那么财政预算与审批一定要严格细致。若不从堵塞流向“小金库”的管道方面入手,那么针对“小金库”的治理行动又难免沦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机制。事后监督往往起不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应逐步从单一检查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将“小金库”违规风险尽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应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和结果,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

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和责任机制。单位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容易滋生“小金库”的重要环节,从重点业务流程和过程着手,将产生“小金库”的隐患杜绝在平时。一旦发现问题,除依法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查处外,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体现内部牵制思路,合理设置预算和会计的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任何业务流程都必须经过多道环节和人员,实行交叉控制。

    强化单位预算控制。应尽快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控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对预算外收入要统筹使用,从根本上堵住滋生“小金库”的渠道。 

    逐步细化部门预算。各行政单位预算支出都应该明确具体的项目,并且结合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将支出的科目明细到“目”级,严禁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以及违规套取预算资金的行为。

    实施财产保全控制。实物资产的安全性应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控制目标之一。在购置固定资产阶段应着重看部门预算是否有此项目;在政府采购阶段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项目;在固定资产的购建、捐赠、调拨等转入阶段应对资产进行完整的会计处理;在固定资产处置阶段应严格遵照相关法规对资产的处置收入进行处理。会计人员还应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保管人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发现账实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此外,还要通过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单位内审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等,为“小金库”的治理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蒲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