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染黑”的权力 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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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宋氏兄弟团伙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仍收受二人贿赂”“在工程承揽、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提供帮助”“纵容支持该团伙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竞争对手,并出面调解有关事件”……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披露了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等人为宋琦、宋鹏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一个副市长为何走上一条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的不归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的后果是什么?

  迷失初心 失去政治鉴别力

  “快上大上项目,快出政绩!”2008年6月,刘胜军出任东港市代市长,此时的他踌躇满志,一心把东港的经济搞上去。但他错误认为,上项目、出政绩就是工作的重点。当时,由具有黑恶势力背景的宋琦任董事长的宝华公司,正筹划修建东港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园项目,该项目是当年东港市重点项目,颇受关注,于是以宋琦、宋鹏兄弟为代表的宋氏家族进入了刘胜军的视线。

  关于宋氏兄弟起家的“江湖往事”,刘胜军不是不知道:宋氏兄弟起先经营海鲜排档,靠打打杀杀,欺行霸市发家,后逐渐“洗白”,涉足房地产等领域。急于上项目、一心办“大事”的刘胜军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在他看来,“能人不问出身”“那些事情都是历史了,没有必要考虑”。

  就这样,失去了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的刘胜军丝毫不顾忌宋氏兄弟的黑社会背景,也没有考虑项目是否能为当地人民带来收益,就主动抛出了“橄榄枝”,为再生资源园项目提供各种“政策支持”。2008年至2012年间,在刘胜军的支持下,宋氏兄弟名下的再生资源园项目分三次“零地价”获得了开发区16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后,宋氏兄弟“投桃报李”给刘胜军送了20万欧元、30万美元及10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背离宗旨 与民争利求政绩

  再生资源工业园项目让刘胜军在东港的工作“开了一个好头”,尝到甜头的他开始与宋氏兄弟密切交往。当时刘胜军年近50岁,在正处级的岗位上工作了近15年,他急于展示能力,做出政绩,以获取升迁。而对宋氏兄弟来说,有政治上的“代言人”更是正合心意的“好事”。当权力开始“染黑”,与资本相互勾结相互渗透,毒瘤就开始疯长起来。

  2010年,东港市计划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场,这本是一个利民惠民的项目,但是急于出政绩的刘胜军,在项目没有做好科学论证、环评及周边居民听证工作的情况下,无视相关规定程序,漠视群众的不满和意见,直接把项目交给了宋氏兄弟。

  宋氏兄弟的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面对质疑施工的当地群众,简单粗暴,暴露出了黑恶势力团伙的“本来面目”:一名女村干部被揪着脖领子拽到了一边、一名无辜群众被打到桥下……慑于宋家的凶恶气焰,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再也不敢对施工进行阻拦,项目得以推进。就这样,一个彰显“政绩”的标杆项目建成了,但周边群众的利益却成了牺牲品,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遭到了严重破坏。

  忘记使命 蛇鼠一窝成“黑伞”

  “人生发生如此巨变,是我忘记了初衷,背离了党和人民的结果。”在忏悔录中,刘胜军这样剖析自己从党的干部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过程。但这样的忏悔来得太晚,成本也太大。在刘胜军任职期间,东港市区市政、房屋、水利等3类工程项目总计1171个,工程项目造价139.27亿元。其中宋鹏名下的鲲鹏公司获得项目282个,占东港地区工程项目总量的24.1%,涉及总金额39.38亿元。

  在刘胜军“染黑”权力的庇护下,宋氏兄弟黑恶势力迅速扩大,资本遍及东港并辐射四周,资产达80亿元之巨。不仅如此,宋氏兄弟还利用资本势力向政治渗透,分别连续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政界商界称霸一方。

  2018年4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刘胜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纪检监察机关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以凌厉攻势“打伞破网”。随后,以宋琦、宋鹏兄弟为首的宋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共计75人被逮捕。消息传来,东港人民拍手称快,为害当地多年的毒瘤终被割去。

  “此时此刻,我追悔莫及,最为愧疚的就是对不起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对不起东港父老乡亲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对不起我的妻子和孩子。”被留置后的刘胜军,回忆起自己与黑恶势力纠缠一起的行径,痛哭不已,追悔莫及。(辽宁省纪委监委 许大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