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谭长友侵占低保、五保补助金被判刑了。”近日,镇巴县杨家河镇王家河村原监委会主任谭长友被县人民法院判决的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了当地村民的热议。
2018年7月,镇巴县纪委监委在工作中发现杨家河镇王家河村原监委会主任谭长友有侵吞农户低保和计生奖扶资金的问题线索,委领导迅速安排纪检监察五室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谭长友在没有和范金华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也没有相关单位指定其代管的情况下,私自保管范金华的一卡通存折和计生奖扶专用折。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谭长友利用协助杨家河镇政府从事低保户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采用隐蔽手段私自截留范金华的补贴资金2.15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销。
最终,谭长友因侵吞农户低保、五保资金2.15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2019年6月,镇巴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8月13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判决谭长友犯贪污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调查终结后,谭长友在他的悔过书中写道:“我出于私心保管范金华的存折侵犯了群众利益,我从存折上取了2.15万元用于自己花销,违背了法律规定,私心作祟,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党的教育……”。
“甘蔗没有两头甜”,既然被推选为公职人员,就应该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谭长友贪污的2.15万元,最后不但没有让其“发横财”,反而让其深陷囹圄。谭长友案件再次警示我们,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铭记纪律法规就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心存侥幸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