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2017年1月4日至9日,我区对辖区21个部门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区纪工委将全区的21家部门全部纳入到考核中,做到了考核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同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不是“虚功夫”、“软任务”,不是可抓可不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哪家重要、哪家不重要,反腐更没有“清水衙门”一说,家家单位都是重点、党员干部人人都要懂规矩、守纪律。
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此次检查考核重点检查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中省市区各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检查考核按照听取汇报、召开述职述廉述效暨民主测评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意见反馈的流程进行。单位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汇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别谈话则重点谈问题与不足。同时,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考核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真抓真管、敢于担当,把“两个责任”落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考核。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还要逐级夯实责任、传导压力。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及《问责条例》、《监督条例》,切实把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不断深化,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