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就2016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要求各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对照《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佛坪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及时做好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考核组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人员携带考核资料准时接受考核。
本次考核要求各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并将参加情况将作为该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综合评分依据之一进行考核。
考核组将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源头治腐、案件查办、信访举报、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情况细化为29项具体考核指标,采取集中查阅资料、现场评比、现场打分、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了本次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考核从12月20开始,22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