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清查范围主要是对2015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异地搬迁、扶贫贷款、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查。
一、成立了佛坪县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扶贫办主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信访室干部和县扶贫办、县信访局相关干部为具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信访室。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开展专项清理清查工作。
二、建立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台账。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同时建立《佛坪县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台账》,台帐实行周报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每周五前报送至县纪委信访室。
三、突出问题导向,及时排查出相关问题及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有效梳理,深入查找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按照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使用等制度,对一般问题线索,督促指导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范围及金额较大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