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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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全县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近日,县纪委印发了《佛坪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县纪委常委包片室联系部门工作制度,成立7个督查组,对各镇(办),县委、县政府部分综合工作机构、经济部门、涉农部门、部分双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13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本次督查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8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各督查组将按照《通知》要求,在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深入被督查单位全面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两个责任”不重视,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县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