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换届期,往往是跑要风、说情风、拉票贿选风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高发期。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案件,就暴露出领导责任落实不力、拉票贿选盛行等违纪违法问题。“九严禁”的换届纪律,既指向候选人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也对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违反选拔任用干部纪律的做法施以禁令,显示出强烈的问题导向和现实针对性,为换届工作换出新风、换出干劲提供了保障。
“九个严禁”为换届纪律划出了“红线”和“底线”,查处就是最严厉的震慑,对于违反“九严禁”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问责是最有力的落实,对那些纵容换届歪风、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查处追究选拔任用之责,又查处追究风气监督之责,只有牵住牵好监督问责这个“牛鼻子”,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换届环境。
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决姑息”。选准用好公道正派、清廉有为的干部,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才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