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坚持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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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佛坪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力促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重点明查各镇(办)、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情况,看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是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吃请、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等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相关的纪律情况。

二是明确成员组成,加强队伍建设。抽调19个部门的纪检组长,组成19个督导检查组轮班开展作风建设督导检查,每个纪检组督导检查两周时间,如在督导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将继续进行,直至发现问题为止,其他督导检查组依次顺延。

三是明确查访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按照督导检查的工作要求,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紧盯节点假期,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农家乐、酒店、风景区等地,通过现场走访、调阅资料、录音录像、电话查询、核对记录等多种形式开展明查暗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

四是明确纪律要求,规范查访行为。督导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回避问题、知情不报,或为违纪违规人员掩饰说情;不得接受被暗访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宴请和有价证券等;不得私自留存暗访资料,需统一上交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明查暗访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是明确结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问责追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