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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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佛坪县印发了《佛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按照严格执行上级要求、与佛坪实际相结合、与有关规定相呼应的原则,从接待审批、接待分类及标准、经费列支及预算、监督问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明确,涵盖了公务接待整个过程的各个要素,规范了事前审批控制、事中规范、事后监督问责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

《办法》规定,公务接待必须实行公函接待,建立来宾信息书面报告制度,实行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对口接待,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办法》明确了接待分类及标准。要求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差旅、会议管理的规定,在定点接待场所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用房以标准间为主。却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但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午餐原则上不得提供酒水,接待用酒以当地酒水为主。还要推行接待对象缴费制度。

《办法》规定,接待费结算时实行接待清单制度。凡未经批准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县财政局应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应对接待经费进行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