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全县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大力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该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纠正“四风”问题强烈信号。
《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意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同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紧盯公款购买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检查。
为强化监督,确保令行禁止,该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春节期间“四风”问题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组,自2016年2月2日至2月15日期间,督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不间断的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机关干部作风等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力的严格问责;对工作部署不周密、不认真,怕得罪人,敷衍了事,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将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