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佛坪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县纪委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王志伟主持了会议。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共19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共佛坪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中共佛坪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钊报告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就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王志伟对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协作配合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我县反腐败协调机制逐步健全,案件移送日趋规范,惩治腐败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处分执行严肃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奠定了基础。
王志伟指出,加强反腐败协调既是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抓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更是增强突破案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王志伟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一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二要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维护执纪和执法的统一;三要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王志伟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树立反腐败协调工作权威,努力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效果。一要强化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二要强化落实,切实规范反腐败协调工作;三要注重创新,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