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纪委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办案指导、检查考核等四个环节,大力加强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一、强化监督检查,回归主业主责。县纪委领导多次深入各个乡镇,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责任主体,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求乡镇党委必须支持好乡镇纪委工作,要保证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按规定享受纪检监察办案补贴。
二、强化业务培训,优化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参与案件查办、交流典型案例查办经验体会等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综合能力。今年以来,共以案代训乡镇纪委书记7人次。
三、强化办案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加强现场指导,加强以案代训,分批次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参与县纪委自办案件和基层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能力;按照乡案县审原则,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严把乡镇纪委所办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强化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机制。把乡镇纪委办案情况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把考核结果和工作完成情况与评优、评先有机结合,确保实现乡镇办案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转办案件及督办案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对于工作不力、拖延上报的予以约谈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有力地推动了乡镇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