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从第四十五条到第六十二条,共18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的18种行为列出负面清单。”11月16日,佛坪县纪委审理室干部纪亮在工作例会上组织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委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更加精细化、深入化、广泛化。
近日,佛坪县纪委创新学习方式,制定了《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学习时间、任务安排一览表》,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材料按章分解到各个科室,由科室主任确定领学人员在周一例会上组织学习,每一名工作人员不仅是听讲者,还是授课人,通过角色的转变和互动,收效更加显著。同时,学习的内容也更加充实,领学人员不再是照本宣科,而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相关的参考资料进行讲授。一方面,对一些重点专有词汇进行释义,从而使大家的理解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讲授过程中结合了大量的典型案例,有来自各级新闻媒体的,也有办案过程中牵涉的。通过释义和案例的结合,学习内容更加生动形象、有血有肉,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也不断高涨。大家纷纷表示,以往委局机关虽然重视集中学习,但存在宣读文件多,讨论交流少,剖析问题少的现象,存在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流弊,而通过现在这种学习方式,晦涩的条款变成了实用的“宝典”,不仅知晓了“是什么”,还学会了“怎么用”,每个人都收获颇丰。
据悉,佛坪县纪委长期以来一直积极探索机关学习新模式,不断深化“学、思、践、悟”,坚持“先学”、“精学”、“普学”、“督学”。机关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吃透原文的基础上,带着问题学、结合实践学,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定期组织交流点评,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密集宣传教育,使党纪党规成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为佛坪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