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五提倡、三严格”引导规范婚丧嫁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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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发生,近日来,佛坪县制定“五提倡、三严格”措施,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五提倡”。佛坪县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提倡转变观念,婚事新办,不相互攀比、不讲究排场,控制婚宴规模、缩小宴请范围;提倡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不乱搭灵棚、不大摆宴席,反对哀乐扰民、反对封建迷信;提倡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不参与和自己无亲戚关系的党员领导干部操办的婚丧嫁娶;提倡婚丧嫁娶不收礼金、不随份子;提倡孩子生日、父母过寿、升学乔迁等喜事不办酒席、不宴请宾客。

“三严格”。严格审核报备,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5天要向县纪委、监察局递交《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报告备案内容包括报告人姓名、事由、时间、地点和宴请规模、范围、承诺内容等事项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严格教育管理,要求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县委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实施意见》,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以此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风气在全县范围内蔚然成风;严格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进而推动全县规范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