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召开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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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召开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县委书记李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恩贵、县长冯永清、县政协主席郭海华及全体在家的县级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上,长角坝镇、石墩河镇、经贸局、教体局、水利局、审计局等6个单位共13名同志进行了述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钊通报了述廉巡察情况,并对13名述廉对象进行了点评;参会的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李芳强调:

   一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具体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个别党委、党组书记对“两个责任”学习、认识、思考、重视不够;依然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象,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各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要列出任务清单,进行责任分解;规范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完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切实落实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各镇(办)纪委、各部门纪检组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强选人用人的酝酿考察、讨论决定和调整任用环节工作进行监督,对班子及成员和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实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四要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省市的新要求上来,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调查、逐一解决、逐渐销号。

   五要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带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厉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坚决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落到实处。 

   县纪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纪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