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创新形式召开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

 
 
打印


9月25日上午,佛坪县召开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2个镇4个部门共13名述廉对象在大会进行了述廉。全体在家的县级领导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志伟主持召开了会议。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会议13名述廉对象中,除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外,首次将其所在镇、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纳入了述廉对象范围。同时,在述廉内容上,将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情况和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述廉报告。会上,各述廉对象就各自落实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分别向大会进行了报告。县纪委常会会结合前期述廉巡查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13名述廉对象逐一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参会的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对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县委书记李芳同志出席了会议,并结合市委“两个责任”督导检查组来佛坪督导检查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双耀同志来佛调研指示精神,就我县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了重要讲话。她强调:一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责任体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二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要求各镇(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切实落实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要求各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要在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好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四要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入自查自纠,明晰工作责任,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五要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号召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