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重申“八个禁止” 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四风”

 
 
打印


中秋、国庆将至,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盯紧重要节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通知》重申了 “八个禁止”:严禁用公款送月饼;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买烟买酒;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和子女上学大操大办;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随意变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坚决刹住吃喝风、攀比风、赌博风等奢糜歪风。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坚决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坚决不违规收受月饼和礼品,确保干部不违规、不违纪、不出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把握查纠“四风”问题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