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从日常管理、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入手,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一是强化平时考核和干部信息联动共享。实行干部履职周日志、月小结、年总结工作机制,把平时工作成效作为干部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召开由纪委、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综合治理、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双向约谈、督查督办、来信来访、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信息共享。
二是实行履职量化积分管理。围绕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思想政治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接受上级奖罚等情况,按层级标准记分。把计分结果纳入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年以来,先后根据计分结果优先提拔使用5人,改任13人,推荐为后备干部7人。
三是严格廉政风险防控。编制风险目录,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阻断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管。对在同一单位担任“一把手”8年以上或分管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证件核发、执纪执法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对干部效能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督促及时整改。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出台了《佛坪县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科级领导办法》,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出现处置群众问题不当、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失误、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出现“一票否决”情形、量化积分负分达到上限等5大类31种情形的,分别予以免职、责令辞职、待岗培训、改任、降职处理。先后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科级干部3人。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剖析通报,督促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19人,其中,进行责任追究8人、处分科级领导干部5人。